『Kimono Concierge』使用条款

"Kimono Concierge" 是由 LIFE CIRCLE 株式会社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运营的和服共享服务,适用以下条款和条件。

本条款(以下简称“本条款”)适用于使用 Kimono Concierge 服务(以下简称“本服务”)的所有用户,包括 和服租赁(以下简称“租赁物品”)及相关服务。
此外,本条款适用于所有用户(以下简称“用户”),包括使用 本公司网站、Instagram 及其他互联网平台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网站”)。

第1条(同意条款)
1. 用户在预订或使用本服务时,即视为已同意本条款。
2. 即使用户通过代理、合作伙伴或协力店(以下简称“合作店”)了解本服务内容并进行预订或使用,也视为在预订或使用时已同意本条款。

第2条(条款变更)
1. 本公司可在本服务的目的范围内,根据需要修改本条款。
2. 若本公司修改本条款,将通过本条款或指定网站公布变更内容及生效日期,或采用本公司认为适当的方式通知用户。修改后的条款自生效日期起正式生效。

第3条(预约及取消)
1. 用户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预约时,在本公司接受预约申请的时点,预约即成立。即使因通信状况或用户疏忽导致未收到预约确认通知,预约仍视为成立。
2. 若用户在预约成立后希望取消预约,需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提出申请。取消申请在本公司收到请求的时刻正式生效。
3. 取消预约时,将产生以下取消费用:
(1) 和服租赁(含选项)
・使用日前 2天至前一天:收取 预约费用的50%
・使用日当天:收取 预约费用的100%
(2) 豪华旅游等
・使用日前 3天至前一天:收取 预约费用的50%
・使用日当天:收取 预约费用的100%
4. 若因地震、台风、海啸、暴风雨、洪水、疫情、传染病等自然灾害,或战争、暴动、内乱、恐怖袭击、罢工、法律变更、政府命令、非本公司责任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,导致合同履行延迟或无法履行,本公司不承担责任。在此情况下,预约将被取消,本公司将在合理时间范围内通知用户。
5. 若因预约取消产生退款,本公司将按以下方式处理:
・取消账单处理,但用户的信用卡公司或运营商可能需要最多2个月时间完成退款处理。
・若在合作店支付,则按照合作店的规定进行退款处理。
・若退款涉及手续费,且取消原因由用户自身决定,则用户需承担相关费用。
6. 用户在预约、取消(包括各种咨询)过程中产生的通信费用,均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7. 若用户希望更改使用日期或内容,需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法提出申请。根据更改内容,可能会产生额外手续费,请用户提前知悉。

第4条(本服务的提供)
本服务的提供内容(包括使用费用等)以本公司网站等所载信息为准。
2. 前述内容可能会根据第2条的规定进行变更。
3. 本服务的使用费用应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,可使用现金、信用卡或电子支付。若在合作店支付,则需按照合作店的规定进行付款。
4. 本服务所提供的和服及配饰均为二手,本公司不保证其为全新。若因磨损、老化或污损导致严重影响正常穿着,本公司可进行更换,但不提供补偿或退款。
5. 使用限制与拒绝
(1) 本公司可在预约成立后,拒绝以下用户使用本服务:
① 属于或关联暴力团体,或被认定为助长其活动或运营者。
② 对本公司或合作店实施暴力、威胁、恐吓等行为,或曾有类似行为(无论是否针对本公司)。
③ 可能严重影响其他用户,或曾有严重影响他人的言行。
④ 过度醉酒者。
⑤ 明显患有传染病,或其他可能导致感染的疾病。
⑥ 拒绝同意本条款,或被本公司认定为违反本条款者。
⑦ 其他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者。

第5条(禁止事项)
用户不得进行以下行为。如违反规定导致本公司或第三方遭受损害,用户需赔偿所有损失:
(1)转租或借用租赁物品。
(2)转让、抵押或设定担保权于租赁物品。
(3)使用租赁物品进行违法行为。
(4)使用租赁物品进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。
(5)对其他用户、第三方或本公司造成困扰、不利益或损害的行为,或可能导致上述情况的行为。
(6)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。
(7)未经授权使用或篡改本公司网站服务器。
(8)其他可能导致租赁物品转售、盗窃、损坏、污染,或损害本公司信誉的行为。

第6条(免责声明)
1. 本公司对于以下情况导致用户或第三方直接或间接遭受损害,不承担责任:
(1)因交通状况等原因导致本服务提供延迟。
(2)因天气、灾害、战争、交通管制、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,导致本公司不得不暂停营业或调整营业时间,无法提供服务。
(3)因库存状况导致本公司网站上展示的商品无法提供。
(4)因用户个人喜好导致租赁的和服或配饰与预期不符。
(5)因市售(含商用)洗涤剂、酒精、除菌消臭剂等导致皮肤过敏、感染等健康问题。
(6)其他非本公司责任导致的损害。
2. - 若因本服务导致用户或第三方遭受损害,且本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,赔偿金额以本服务的使用费用为上限,本公司不承担逸失利益等特殊损害。

第7条(交付与归还)
1. 在本服务中,租赁的和服等,除另有规定或协议外,将在合作店铺(住宿设施等)交付。交付开始时间为使用日的上午8:30以后(可能因交通状况或合作店铺等有所变动)。此外,因使用者个人原因,交付后原则上不可更换。
2. 在本服务中,租赁的和服等的归还期限为归还日的上午7:30之前。
  例如:2025年4月1日租赁1日的情况下,归还日期为2025年4月2日上午7:30之前。
3. 前两项规定,如使用者与本公司另有协议,本公司可根据判断进行变更。
4. 归还时,如租赁物品有污损或损坏,使用者需承担修理费用50,000日元(不含税)。但如果使用者已加入第8条规定的保险,则适用保险条款。此外,归还后3个工作日内发现的污损或损坏亦适用相同规定。
5. 未在归还日/归还时间前归还的情况下,将按租赁物品全部归还前所经过的天数收取额外使用费用等。

第8条(保险)
1. 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务时,可选择以每天1,500日元(不含税)加入保障。
2. 加入前项保障后,原则上可免除修理费用。但在以下情况下,保障不适用,使用者需承担修理费用:
(1)故意损坏、污损或遗失租赁物品(包括因醉酒导致的损坏)。
(2)故意使租赁物品接触香水等强烈气味物质,导致气味残留。
(3)因犯罪行为导致的损坏或遗失。
(4)租赁物品遗失。
(5)其他本公司认定超出正常和服使用范围的情况。

第9条(买卖)
1. 用户可以在本服务中购买租赁的和服等。
(1) 购买租赁的和服等
・由于该商品为已使用品,因此将按现状交付。除非本公司存在可归责事由,否则本公司不承担合同不适合责任,使用者在承认此条件后进行购买。因此,不接受退货或换货。
(2) 购买全新商品
・使用者可根据本公司规定的买卖合同进行购买。买卖条件等均依据该规定,使用者在承认该条件后进行购买。退货与换货仅限于商品收到后7日内,且仅适用于商品存在缺陷的情况。在此情况下,运费由本公司承担。
2. 用户可在本服务提供的豪华旅游等活动中购买和服、小物及各类商品。购买条件以该购买设施的规定为准,用户同意该条件后方可购买。

第10条(豪华旅游等)
1. 用户在参加本服务提供的豪华旅游等活动时,需遵守本公司及合作企业的规则,以及相关国内法律法规,并视为已同意该规定。
2. 若用户未遵守上述规定,导致本公司或合作企业无法适当提供服务,本公司可终止用户的参与。在此情况下,用户不得向本公司索赔因终止参与所造成的损失。
3. 用户应认识到豪华旅游等活动的住宿设施为贵重场所,在入住期间需严格遵守设施规则,并避免造成损坏或污染。若用户造成损坏或污染,无论原因如何,用户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
第11条(个人信息处理)
本公司为了本服务的适当运营与提供,会收集个人信息。关于个人信息的详细处理方式,请参阅本公司官方网站。

第12条(债权转让)
用户若延迟支付本公司应收款项,本公司可将该债权转让给第三方,用户对此表示同意。

第13条(知识产权)
1. 本公司网站上发布的图片等内容的著作权均归本公司所有。本服务提供的所有内容的知识产权亦归本公司所有。
2. 未经授权,用户不得复制、转载或进行其他二次利用。若发现违反国内外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的行为,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法律措施。
3. 若用户违反本条规定,导致与第三方发生任何纠纷,用户需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解决该纠纷,并不得使本公司遭受任何损害、损失或不利益。

第14条(排除反社会势力)
1.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,须声明并保证,当前及未来均不属于以下任何反社会势力:
(1) 暴力团体
(2) 暴力团成员
(3) 退出暴力团未满5年者
(4) 暴力团准成员
(5) 暴力团关联企业
(6) 总会屋
(7) 以社会运动为名的非法组织
(8) 特殊智能暴力集团
(9) 准暴力团或其成员
(10) 其他类似组织
2. 用户须声明并保证,当前及未来均不与反社会势力或其成员存在以下关系:
(1) 受反社会势力控制,影响经营决策。
(2) 反社会势力实质性参与经营。
(3) 向反社会势力提供资金或便利。
(4) 其他社会上应受谴责的关系。
3. 若本公司要求调查用户是否符合上述规定,用户须配合调查并提供必要资料。
4. 用户须声明并保证,在使用本服务时,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实施以下行为:
(1) 暴力要求
(2) 超出法律责任的不当要求
(3) 交易中的威胁或暴力行为
(4) 散布谣言、欺诈或威胁,损害对方信誉或妨碍业务
(5) 其他类似行为
5. 若用户违反上述规定或提供虚假声明,本公司可立即终止服务,且用户须承担本公司遭受的损害。
6. 若因服务终止导致用户损失,用户不得向本公司索赔或要求补偿。

第15条(准据法及管辖)
1. 本条款的准据法适用日本法律。
2. 若因使用本服务产生纠纷,用户与本公司应诚信协商解决。若无法达成解决方案,则东京地方裁判所或东京简易裁判所将作为专属协议管辖法院。

制定・施行日期: 2025年4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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